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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凶猛


人都是顽固不化和自以为是的,相安无事的惟一办法就是欺骗。


“在我少年时代,我的感情并不像标有刻度的咳嗽糖浆瓶子那样易于掌握流量,常常对微不足道的小事反应过分,要么无动于衷,要么摧肝裂胆,其缝隙间不容发。这也类同于猛兽,只有关在笼子里是安全的可供观赏,一旦放出,顷刻便对一切生命产生威胁。”


几天后我才知道,他那天晚上骑车去了米兰家,他那天也醉了,穿过全城用了几乎一小时骑到米兰家楼下。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米兰住的那幢楼的。有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是:他从路边第一幢楼开始一幢楼一幢楼地喊过去。
他在黑漆漆的楼群间放肆地大声呼喊着米兰的名字,响亮、嘶哑的吆喝声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听来十分疹人,由于没回应显得凄厉、绝望和近乎病态的执拗。那天夜里很多居民都在睡梦中被这惊心动魄的呼叫惊醒,躺在黑暗的床上心烦意乱。我的一些住在那片楼区的同学在一个月后还对我心有余悸地述说他们在暑假期间一个黑夜的遭遇的感受,他们再次入睡后大都陷入可怖的噩梦之中。


如果我是米兰,一定要有所择求的话,恐怕我也会选择高晋,他当时确实在我们那群孩子中出类拔萃,个子最高,像混血儿一样漂亮,而且具有不同寻常的阅历,这阅历熏陶出他集明朗、残忍、天真于一身迷人气质。如果生逢其时,他本来可以像德帕迪厄那样成为令妇女既崇拜又恐惧的电影明星。现在他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个成功的小商人之一。
当时,确有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俩的互相吸引和彼此迅速接近。米兰来到我们院不再先找我,而是直接到高晋家去。有时我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到来,偶然串门到高晋家,才发现她来了好半天了,两人正聊得开心。我几乎完全被撇在一边,即使在场也是个龙套的角色,只有坐在一边听的份儿,插嘴便显得挺不知趣,往往把他们谈兴正浓的聊天突然打断,两个人一起友好地微笑着然而神态怔怔地望着我。
他们都挺照顾我。我在场时高晋就不特别多和米兰交谈,巧妙地尽量使话题跟我沾边,以使我加入谈话。有时还主动向我预告,“明天米兰来,你也一起来吧。”
米兰也有意对我另眼相看,坐在高晋家和他聊天时看到我进来,立刻表露出极度的欢慰,这表态常常成为伴随着手舞足蹈的兴高采烈。还要高洋或者高晋本人证明:“特想你。”“听说你一会儿来特高兴。”
她对我一贯持会爱、亲热的态度,连笑容都是那么始终如木甜蜜。对高晋往往不客气,公开嘲笑他过火的豪迈与奔放。为他某一句不慎的言行,认真吵过几架,生过几次气。有时还指使他跑腿,为她买些她临时想起来要用要吃的东西。
当我和高晋发生争执时,她便坚决地站在我这一边,逼着高晋对我让步。对这一切, 高晋虽然也不满也抱怨甚至不予理睬或消极不执行,但从没真动过火。他的脾气变得柔顺了,连汪若海有时挤兑他,他也微笑听着不吭声。
那天,我们去新侨饭店吃饭,米兰和我们在一起。吃完离桌刚要走时,靠门口窗边坐着一桌大汉中的一个招手叫米兰过去。那是一个著名的属于“老泡”一级的“顽主”和他那同样著名的一伙。此人在北京以好矛斗狠声市九城,事迹近乎传奇,很多名噪一时的强徒都栽在他手里。从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晰露头角,“玩”了近十年,长胜不衰, 今我们这些小坏蛋十分敬畏。我没想到米兰居然和他认识,而且看样子还很熟。她过去站着和那人说话。那人坐着,岿然不动,面无表情,仅嘴皮嗝动,似乎在问米兰什么。 米兰回答时板着脸,眼神凉然。他们说了几句,米兰便傲然离去。那人脸色灰黯,低头不语。
我们正要走,他忽然又抬头伸出中指指高晋,“你,过来。”
当时我们便一起站住,个个心里紧张起来。
米兰已走到门口,又转回来,冲那人喊:“你要干吗?”
那人没理米兰,再次叫高晋:“你过来。”
“你别理他。”米兰对高晋说。
“去,滚一边去,臭圈子!”那桌中的另一人粗鲁地骂。
我至今难忘米兰遇辱不羞的坦然面容,那是我们很多男人都很难做到的。高晋也很镇定,惟一可以看出他心中不平衡的就是他双目炯炯。他向那桌人走去。犹如被一根线扯着,我们几个也跟了过去。西部片坐在小酒馆里默默饮酒的带枪牛仔眼中一下认出了那种目光。当时每一钞都可能骤然爆发一场血的腥的斗殴,一个眼神就会引发不顾一切的大打出手。那时我们已经习惯于出门携带菜刀和军刺了。装着凶器的军用挎包就吊在我们脖子上,带子缩得很短,位置正在胸前,瞬间便可以抽出砍杀。方方已经把手伸进挎包内了。旁边几桌吃饭的男女纷纷转过头来紧张地盯着我们。餐厅里一下安静下来。 高晋大概还认识那桌中的一个人,他和那人点头打了个招呼。“你叫高晋?”那人冷冷地扫了高晋一眼,声音平淡地问。
“是。”高晋不卑不亢。
“米兰你现在带着呢?”
高晋没回答,只是盯着那人。
这时,邻桌过来一个既和我们认识也和那伙人熟识的小个儿,满脸堆笑对高晋和那人说:“怎么,你们还不认识吗?和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没你事。”那人不客气地说, 挥挥手,像轰一只苍蝇。
小个儿没再多说一句,回到自己坐的那桌,喝着啤酒愤愤地看着这边。“没事,就是问问。”那人把嘴上燃着的烟拿下来,一手去端酒杯说。“没事我们就走了。”“噢, 再见呵。”那人抬起夹着烟的手致意,他和同桌人继续刚才聊的话题。他始终没看我们其他人一眼。
餐厅里又恢复了热闹、嘈杂气氛。
我们脸红朴朴地走出餐厅转门,米兰正站在台阶上出神,转身神情冷漠地看了我们一眼。


“你不是不来了么?怎么又来了?”我一走“莫斯科餐厅”就看到米兰在座,矜持谨慎地微笑着,不由怒上心,大声朝她喊道。那天是我和高晋过生日,大家一起凑钱热闹热闹。我们不同年,但同月同日,那是罗马尼亚前共产党政权的“祖国解放日”那天。“我叫她来的。”高洋对我说。
“不行,让她走。”我指着米兰对她道:“你丫给我离开这儿——滚!”大家都劝,“干吗呀,何必呢?”
"你他妈滚不滚?再不滚我扇你!"我说着就要过去,让许逊拦住。"我还是走吧。 "米兰对高晋小声说,拿起搁在桌上的墨镜就要站起来。高晋按住她,"别走,就坐这儿。"然后看着我温和地说,"让她不走行不行?"从我和米兰作对以来,无论我怎么挤兑米兰,高晋从没说过一句帮米兰腔的话,就是闹急了,也是高洋、卫宁等人解劝,他不置一词,今天是他头一回为米兰说话。
"看在我的面子上……"
"我谁的面子也不看,今天谁的面子也不看,今天谁护着她,我就跟谁急——她非滚不可!"
我在印象里觉得我那天应该有几分醉态,而实际上,我们刚到餐厅,根本没开始吃呢。我还很少在未醉的状态下那么狂暴、粗野,今后大概喝醉后也不会这样了吧。
后面的事情全发生在一刹那:我把一个瓷烟缸向他们俩掷过去,米兰抬臂一挡烟缸砸在她手臂上,她唉哟一声,手臂像断了似地垂下来,她捏着痛处离座蹲到一边。我把一个盛满红葡萄酒的瓶子倒攥在手里,整瓶红酒冲盖而出,洇湿了雪白的桌布,顺着我的胳膊肘流了一身,衬衣裤子全染红了。许逊紧紧抱着我,高洋抱着高晋,方方劈腕夺下我手里的酒瓶子,其他人全在我和高晋之间两边解劝。
我白着脸咬牙切齿地说一句话:"我非叉了你!我非叉了你!"高晋昂着头双目怒睁,可以看到他上身以下的身体在高洋的环抱下奋力挣扎。他一动不动向前伸着头颅很 像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上的一个起义士兵。
有一秒钟,我们两脸近得几乎可以互相咬着对方了。
……现在我的头脑像皎洁的月亮一样清醒,我发现我又在虚伪了。开篇时我曾发誓要老实地述说这个故事,还其以真相。我一直以为我是遵循记忆点滴如实地描述,甚至舍弃了一些不可靠的印象,不管它们对情节的连贯和事件的转折有多么大的作用。可我还是步入编织和合理推导的惯性运行。我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些细节,同时又夸大、粉饰了另一些理由。我像一个有洁癖的女人情不自禁地把一切擦得锃亮。当我依赖小说这种形式想说真话时,我便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我想说真话的愿望有多强烈,我所受到文字干扰便有多大。我悲哀地发现,从技术上我就无法还原真实。我所使用的每一个词语涵义都超过我想表述的具体感受,即便是最准确的一个形容词,在为我所用时也保留了它对其它事物的涵意,就像一个帽子,就算是按照你头的尺寸订制的,也总在你头上留下微小的缝隙。这些缝隙积累积起来,便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空间,把我和事实本身 远远隔开,自成一家天地。我从来没见过像文字这么喜爱自我表现和撒谎成性的东西!
再有一个背判我的就是我的记忆。它歉一个佞臣或女奴一样善于曲意奉承。当我试图追求第一戏剧效果时,它就把憨厚纯朴的事实打入黑牢,向我贡献了一个美丽妖娆的替身。现在我想起来了,我和米兰第一认识就伪造的,我本来就没在马路上遇见导她。 实际上,起初的情况是:那天我满怀羞愧地从派出所出来后回了家,而高晋出来后并没有立即离开。他在拘留室里也看到了米兰,也知道米兰认识于北蓓,便在"大水车胡同 "口邀了于蓓一起等米兰出来,当下就彼此认识了,那天晚上米兰就去了我们院。我后来的印象中米兰站在我们院门口的传达室打电话,正是第二天上午我所目睹的情景。这个事实的出现,彻底动摇了我的全部故事情节的真实性。也就是说高晋根本不是通过我才见到他梦寐以求的意中人,而是相反,我与米兰也并没有先于他人的仅止我们二者之间的那段缠绵,这一切纯粹出乎我的想象。惟有一点还没弄清的是:究竟是写作时即兴想像还是书画界常遇到的那种"古人仿古"?那个中午,我和卫宁正是受高晋委派,在院门口等米兰的。那才是我们第一次认识。这也说明了我为什么后来和许逊、方方到另一个亭子去打弓仗而没加入谈话,当时我和米兰根本不熟。我和米兰从来就没熟过!
她总是和高晋在一起,也只有高晋在场我才有机会和她坐在一起聊上几句。她对我当然很友好,我是高晋的小哥们儿嘛。还有于北蓓,我在故事的中间把她遗忘了,而她始终是存在于事实过程之中的。在高晋弃她转而钟情米兰后,她便逐一和我们其他人相好,最后我也沾了一手。那次游廊上的翻脸,实际上是我看到她在我之后又与汪若海漂在一起,冲她而发的。这时米兰正在高晋家睡午觉,我还未离开时她便在大家的聊天声中躺在一旁睡着了。
那天在"老莫"过生日吃西餐时,没有发生任何不快。我们喝得很好,聊得很愉快, 我和高晋两个寿星轮流和米兰碰杯。如果说米兰对我格外垂青,那大概是惟一的一次, 她用那钟锥子似的目光频频凝视我。我吃了很多炸猪排,奶油烤杂拌儿和黄油果酱面包, 席间妙语连珠、雅谑横生,后来出了餐厅门便吐在栅栏旁的草地上,栅栏那边的动物园象房内、班达拉奈克夫人送的小象"米杜拉"正在几头高大的非洲公象身后摇着尾巴吃草呢……
高晋醉得比我厉害,又吐不出,憋在心里十分难受。下了电车往院里那段胡同道是我搀扶的他。他东倒西歪一路语无伦次地说米兰,说他们的关系,那时我才知道他们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已经睡了觉。他可怜巴巴地说好几次已经把米兰脱了,可就是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他问我,我也没法为他当参谋,我对此也所知甚少,认为那已经很黄色了,不生小孩就是万幸了。再往下想,我不寒而栗。米兰是我在那栋楼里见到的那张照片上的姑娘么?现在我已失去任何足以资证明他们是同一人的证据。她给我的印象的确不同于那张照片。可那照片是真实的么?难道在这点上我能相信我的记忆么?为什么我写出的感觉和现在贴在我家门后的那张"三洋"挂历上少女那么相似?我何曾有一个字是老实的?
也许那个夏天什么事也没发生。我看到了一个少女,产生了一些惊心动魄的想象。我在这里死去活来,她在那厢一无所知。后来她循着自己的轨迹消失了,我为自己增添了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怎么办?这个以真诚的愿望开始述说的故事,经过我巨大、坚韧不拔的努力变成满纸谎言。我不再敢肯定哪些是真的、确曾发生过的,哪些又是假的、经过偷梁换柱或干脆是凭空捏造的。要么就此放弃,权当白干,不给你们看了,要么……我可以给你们描述一下我现在的样子(我保证这是真实的,因为我对面墙上就有一面镜子——请相信我);我坐在北京西郊金钩河畔一栋借来的房子里,外面是阴天,刚下过一场小雨,所以我在大白天也开着灯,楼上正有一些工人在包封阳台,焊枪的火花像熔岩一样从阳台上纷纷落下,他们手中的工具震动着我头顶的楼板。现在是中午十二点,收音机里播着"霞飞"金曲。我一天没吃饭,晚上六点前也没任何希望可以吃上。为写这部小说,我已经在这儿如此熬了两个星期了——
你忍心叫我放弃么?除非我就此脱离文学这个骗人的行当,否则我还要骗下去,诚实这么一次有何价值?这也等于自毁前程。砸了这个饭碗你叫我怎么过活?我会老婆孩子,还有八十高龄老父。我把我一生最富有开拓精神和创造力的青春年华都献给文学了, 重新做人也晚了。我还能有几年?
我现在非常理解那些坚持谎言的人的处境。做个诚实的人真难呵!好了就这么决定了,忘掉真实吧。我将尽我所能把谎撒圆,撒得好看,要是再有点启发和教育意义就更好了。
我惟一能为你们做到的诚实就是通知你们:我又要撒谎了。不需要什么勘误表了吧?

我神情惨然,紧紧攥着搁在裤兜里的刮刀把,我的大腿隔着裤子都能感到刀尖的锋利。
当时是在花园里,正午强烈的阳光像一连串重磅炸弹持续不断地当空爆炸发生灼目的炽光。我记得周围的犁树、桃树和海棠繁花似锦,绮丽绚烂,而常识告诉我,在那个季节,这些花都已谢尽。可是我喜欢那种在鲜艳的花丛中流血死去,辗转挣扎的美丽效果。既然我们已经在大的方面不真实了,这些小的细节也就不一一追究了。
我浑身发冷,即便在烤人的阳光下仍禁不住地哆嗦。我那样子一点不像雄赳赳的斗士,倒像是战战兢兢地去挨宰。我早就从狂怒中冷静了下来,心里一阵阵后悔。我干吗非说"叉了他",说"花了他"怎样解恨而且到底安全些。我对朋友们充满怨情;如果他们多劝会儿,我也就找个台阶自己下来了。可他们见我决心实在很大,便采取了袖手旁观的态度。真不仗义!我满心情愿地向站在对面的高晋走去,他比我要镇定些,可同样脸色苍白,紧张地盯着我向他走近,我第一觉得他的眼睛大得骇了。我打量着他的身体, 犹豫着不知这一刀扎在哪儿。在我最狂乱的时候,我也没真想杀死他。"叉了他"的意思就是在他身上用刀扎出一点血,出血就完了。除非他不给扎,搏斗,这样只怕下刀的深浅和部位就没法掌握了。
他为什么不转过身把他的屁股给我?
"快点快点一会儿就有大人来了。"方方在旁催促。
让他先动手!我忽然冒出了这么个骑士式的念头,由此找到了不出刀和鼓舞勇气的借口。
我站住了。"你叉我吧,我不会动手的。"高晋鼓励我。他把手从兜里拿出来,垂在腿两边。
我便哭了,眼泪一下夺眶而出。
他也哭了,朝我叫道:"你叉我呀,叉呀!"
我抬手狠狠抹眼泪,可眼泪总也抹不完,倔强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他也狠狠抹眼泪,哭得很凶。
"算了,你们俩和了吧。"大家围上来相劝。
高洋泪汪汪地抱着我肩头连声说:"和了吧,和了吧。都是哥们儿,何必呢?"我和高晋泪眼相对,然后各自伸出手握在一起。大家一拥而上,像女队员拿了世界冠军后头抵头,互相搭着肩头围成一圈一样喜极而泣。我从这种意见的,使人诱不过气来的集体拥抱中抬头朝外吐了口痰,又埋头回去抽泣。当时我想:一定要和高晋和在这儿哭的所有人永远做哥们儿!
我和高晋边哭边互诉衷肠,争着抢着表白自己其实多重感情,多讲义气,对朋友之间闹得动了刀子多么痛心。说完哭,哭完说,边哭边说,泣不成声,哭得一塌糊涂,脸都哭脏了。最后,哭累了,收泪揩脸,肩并着肩往荫凉地方走。
一个小孩从花园跑过,看到我们一群人个个眼睛红红的、悲怆地肩并肩走,好奇地停下,张大嘴怔怔呆望。
"看什么看!"我怒吼一声,朝小孩踢了一脚,他连滚带爬地跑了。我很满意这件事的解决方式,既没有流血又保持双方的体面还增进了友谊,我对高晋还有感激涕零呢。
只有于北蓓曾经调侃过我,"真雏儿,叉人都不敢。"
"你懂鸟,我们是哥们儿!"我轻蔑地斥道。
我和高晋又成了好朋友自不待说,对米兰我也没再继续无礼,见面挺客气,只是但凡我们正聊天时她来了,我便稍待片刻就走,以此表现我的自尊。
大家理解我的心情,也不勉强我。
我开始和于北蓓混在一起。我们常到卫宁家去玩。他也对于北蓓感兴趣。他父亲三年前就死了,母亲是个中学校长,平时很忙,放假也要组织教师学生,有时忙得晚上连家都不回。卫宁的哥哥姐姐都当兵去了,家里只剩他一人,我们便在他家折腾。渐渐地, 我、卫宁、汪若海和于北蓓脱离了以高家为中心的那伙人,另成了一个小圈子。


就让她恨我吧,我一边往伤口涂着红药水一边想,但她会永远记住我的!那个夏天我还能记住的一件事就是在工人体育馆游泳池跳水。我从来没从高台往下跳过水。我上了十米跳台,往下一看,立刻感到头晕目眩。我顺着梯子下到七米跳台,仍感到下面游泳池如渊深邃和狭小。
我站在五米跳台上,看着一碧如洗的晴空,真想与它融为一体,在它的无垠中消逝, 让任何人都无处去觅我的形踪,就像我从来没来过这个世界。会有人为我伤心么?我伤心地想。我闭着眼睛往前一跃,两脚猛地悬空,身体无可挽回地坠向水平"呼"的一声便失踪了,在一片雅雀无声和万念俱寂中我"砰"地浅落在水面。水浪以有力的冲击扑打着我,在我全身一朵朵炸开,一股股刀子般锋利的水柱刺入我的鼻腔,耳廓和柔软的腹部,如遭凌迟,顷刻彻底吞没了我,用刺骨的冰凉和无边柔情接纳了我,拥抱了我。我在清澈透明的池底翻滚、爬行,惊恐地挥臂蹬腿,想摸着、踩着什么紧硬结实的东西, 可手足所到之处,毕业是一片温情脉脉的空虚。能感到它们沉甸甸、柔韧的存在,可聚散无形,一把抓去,又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从指缝中泻出、溜走。




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早已看过差不多有10年,但小说《动物凶猛》这还是头一遭翻来看。
关于青春的宣泄和人世变迁,关于人生的嘲讽和无奈,王朔就用这玩儿一样的形式写出来。你可以当他痞,又如何否认这真?
小说不少片段也能唤出我强烈的青春记忆,虽然我跟王朔当然不是相同一代,但是没有手机没有私家车大院文化厂区的那一、二十年近似点算颇多,与后来物质极大丰富一年一个样子的时代完全不同。青春的气焰嚣张和曼妙与忧伤,其味道永远属于上个世纪特定的年月。
想如今那些所谓青春小说,是在描写青春吗?糟糕到恨不得吐口水于其上,不过也许那的确是现今这个时代的青春,虚伪矫饰,苍白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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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格瓦拉,作为青年偶像永远适合。
也许又是短命下的一桩美事,他的激情不会退却,他的理想永远不灭……

他热情纯粹而坚毅不拔的扛着枪,出身中产阶级却献身革命,常被哮喘所扰却不忘幽默...他的玩笑就像我们认识的人,而他同时成为旗帜,永远猎猎飘扬。

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对拉美的认识一直都很混沌,社会体制更是从来没弄明白过,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
此外切和梅西一样出生在罗萨里奥,而且都是6月的孩子



关于本书的电影版也看了~2004年的Diarios de motocicleta,拍得很一般。
电影最大的好处是将书中所有风景具现化,看书时真心觉得不亲自走一番太难了解那份美丽和苦难。
但影片对拉美政治背景介绍不足。在人物塑造上不可避免地把切格瓦拉过度渲染成一个正面青年形象,可他打动我的正是那份真实而非高大全。
演员上格拉纳多应该是小个子,埃内斯托应该更强壮粗旷些——电影那位演员也太阴柔,不愧有人说是小清新版的切格瓦拉。

就短篇小说的叙事语言和技巧来论,麦克尤恩的叙述可以和卡佛不相上下,但是卡佛的孤独,是内敛的,安静的,不伤人的,甚至是让人心疼的。而这本书里的孤独,那种阴郁的孤独气质,不是那种善良无害的孤独,这种孤独,是那种阴沟里的,见不得光的,脏兮兮的孤独。是咄咄逼人的,有进攻性的孤独,是那种守在你的身边,默默的注视着你,阴沉的监视着你,心中怀着仇恨,伺机就会咬你一口的孤独,让人感觉毛骨悚然。我不喜欢它不是因为它邪恶,而是因为它脏。


豆瓣看到的一段评论,我也这个意思
比较厌恶



伊恩•麦克尤恩

原来水泥花园也是他写的吗?看了这本书跟封面标题之印象大相径庭的内容之后会想:啊,真像是能写出那种东西的人呢。
不过水泥花园电影好歹我还是站在欣赏角度,这本小说则令人难受.

小团圆

“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刚发行就买了,放了几年现在才看。

前两章人物关系杂乱得读着头晕,一百多页后才习惯。
心境变了,这种末世遗风孤寂冷清的女人吟哦,如今很是腻烦。通篇仿佛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忆,你非是个熟悉张爱玲的人才听得有意味,否则一头雾水,可既然写成这样直接自传不更好偏要安个别的名字做小说...整个感觉也像私小说,完全是张的前因后果团圆在这里。

她那男人女人的调子,如今我也真腻了。家教也好什么都好,她那立场态度于我这平民出身的人不知怎么如今突然反感得厉害。

有点普遍意义的,是大家都该重视童年的重要性,要生养小孩的尤其注意。

兄弟

李光头从小就精明霸道,文革时吃了宋钢做的那顿“这辈子最美味的米饭”后想感激来着却提醒自己对方是地主儿子,那时候俩小家伙正置气。即便置气李光头也从不耽误吃宋钢做的饭,还挑三拣四,就像后来成人时落魄那阵听见宋钢自行车铃声就知道喊“宋钢,宋钢,我一天没吃饭了”,或者理所当然地直接扒对方兜里的饭票和钱。
小时候俩孩子分开后久别重逢那次,隔着门板说话,宋钢给李光头带来五颗大白兔奶糖,着急见不到面,宋钢等了一天说自己也饿了一天还没吃东西问李光头自己能先吃一颗吗?李光头忍着馋咬牙说你吃四颗吧给我留一颗就行。宋钢回说我吃一颗给你留四颗,然后小宋钢发挥忠厚本性只闻了闻奶糖味儿,仍然把五颗全给了李光头。
这青梅竹马情能一辈子不变该多好。
长大俩兄弟重新住一起后李光头知道宋钢爱读书,就带他去放置文革时抄书的地方偷书,工作后两人领到工资除了下馆子吃面庆祝李光头坚持给宋钢配了一副最贵的近视眼镜,宋钢被刘作家欺负了李光头二话不说就去痛揍刘作家一顿,宋钢给李光头织了件“远大前程船”图案的毛衣,李光头出去得瑟不忘奚落那帮围过来七嘴八舌的女人:宋钢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你们也就只会生孩子。
李光头典型现实主义,除了崩坏式的结局之章,他一辈子基本奉行的是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他是驾驭者,永远不会被他人驾驭,假使最初是他得了林红,他也不会允许林红轻视他和宋钢的兄弟情分,或者说根本不给她轻视的机会。
李光头自私而自信,他相信林红是自己的,宋钢也绝对是自己的。伤害宋钢的时候他恐怕从来没想过那能是一种伤害。所以宋钢上吊自杀李光头无法理解,“是兄弟也宰”的言论激得宋钢离去投奔林红,李光头更是不解、生气。宋钢忠厚,可那忠厚里总透着愚,李光头为他出气把刘作家打了,他去上门道歉;李光头说“是兄弟也宰”,他就真的不管不顾找了林红,不想想李光头救下他时哭得眼泪鼻涕一把,更不知道他离开后李光头失眠、消瘦;他除了见着李光头心虚他还懂什么?李光头说一句狠话,把事做绝的却是他老实人宋钢,自打跟林红好,他就唯林红是从,结了婚更变本加厉,林红奚落李光头那些话,他从来不敢反驳,可李光头但凡听到人说宋钢不好就马上翻脸,饶是宋钢林红在一起让他伤透了心丢尽了脸,他还是会大声说一句“就算天翻地覆慨而慷,宋钢也是我兄弟”……宋钢多可笑,又多可怜,他三番几次忍不住接济李光头,被妻子警告严查没收饭票和钱,他就偷偷戴着盒饭找李光头一起吃,一人一半有说有笑,被看见的人笑说“两兄弟一起吃饭的样子比夫妻还亲密”;可林红一用离婚要挟,逼他在自己和李光头里选,他就坚决坚定地选择跟兄弟恩断义绝;他永远那么可怜巴巴,永远心里不坦然,要么对林红愧疚,要么对李光头愧疚,一辈子活得窝囊。另,把工资全上交女方的男人,怎么看都不是有出息的人,喜欢这样男人的女人也不晓得脑构造是出了什么问题。
林红这人很简单,曾经的全镇一枝花,其实跟大多女人没甚区别。宋钢像所有男人一样爱上她,但他是个文学青年浪漫派,他以为林红的美貌能代表她思想的深度吗?林红讨厌李光头,是因为从十八岁开始就因为这个小流氓的事情被人笑话,这讨厌可谓自然而言,她美,心气高,看不上不入流的福利厂厂长,也可谓自然而言,她喜欢宋钢,因为宋钢好看、文质彬彬,这喜欢也自然而然,但她跟宋钢好了以后乃至结婚以后,她都从没尊重过宋钢的过去,从没试图这样做过,也就从来谈不上了解宋钢更深,否则何至于一味奚落李光头?李光头确实干过丢人事,但其秉性不坏,少年有送母扫墓那段,后来有欠债还钱那段,人缘从来都不差,林红却硬要门缝里看人,还逼着宋钢跟李光头闹翻,只能说明这女人智商情商都不行。后来的发展更简单,李光头有钱了出人头地了,宋钢下岗时不时打零工,林红心疼宋钢但也觉得他“只知道低头”,她接到李光头的救济开始觉得自己年轻时的想法不对、李光头其实是很好一个人。哈!还能更俗点吗?从头到尾,林红除了美,就没哪里有显著优点了,当然对大多男人来说女人这点也就够了。

李光头很容易招人喜欢,现实地说这人有眼色会来事儿,加上鬼点子多,但又不背信弃义,浪漫地说是个懂得冒险的男人,永远不会让人无聊。他是能切实让人幸福的人,比如给母亲弄的那个“专板车”,比如收到还债的那六个合伙人,比如跟着他致富的余拔牙和王冰棍,比如被他养成十四个贵族的聋瞎瘸傻……拿18块钱工资的时候李光头就舍得给宋钢挑最贵的眼镜框,若不是林红,宋钢跟着李光头做“大副”也会幸福妥妥儿的……
宋钢很不招人喜欢,这样怯弱的男人,即便再正直,也窝囊到让人火大。当年李光头夸他文章写得好,他不自信,偏在刘作家那里生一肚子气;为了林红跟李光头一刀两断,却在夜里叹气在梦里哭;为了自尊,再难也不找李光头……结果呢,抱着无聊的短浅的正义感,伤害了所有人,最对不起的,是自己。
对宋钢这人太熟悉了,抱着虚幻的理想,对现实并没什么深刻认知,这就成就了一个“不成器的人”、“没出息的人”,并非不努力,但眼光永远差一截,且又不甘心屈就势力集团,路只能越走越窄……我有这样一位戴眼镜的亲戚,从小好读书、成绩好,文革之故没念大学,进厂工作后又种种遭遇,也是妻管严,总之一辈子窝囊过来,老人嘴里对他就剩一句话“书都念狗肚子了”,唉。


《兄弟》没《活着》评价高,可我看得时候更有滋味,不眠不休一气读完,在我是很久没有的事了。确实有种种瑕疵,但引人阅读的欲望非常强烈。
最完美的人物非宋凡平莫属,尽管对他有些地方的处理有点假,但这人乐观、自信、有担当的品质是不能不让人喜欢、崇拜的,何况还是大帅哥!六十年代的男神啊简直~李兰遇到宋凡平,人生的注解也就不再是不幸屈辱,而是幸运了,想想看,能被那样男人那样爱护着的女人又有几个呢?何况最后的时光,儿子李光头也让李兰大吃一惊地感受到了幸福。
文革时期是非人的,丧心病狂,生灵涂炭;后来经济发展物欲横流时期,也充满了丧心病狂、生灵涂炭(我们依然生动感受着这种环境),余华说欧洲人四百年经历的变迁中国人四十年就全经历了,这个视点还是很有意思的。
我最难以忍受的,是结局。余华像是要摔碎一切那样以失控的节奏朝着破灭奔去:李光头居然搞了林红。没错,李光头纵横商海多年必不可少地早就沾染很多恶习,但他是睡女人也像办公一样而且还睡得光明正大并且直言自己已经不会谈恋爱的人;他是即使成了首富一旦宋钢来找也马上撂下其他事儿拉着宋钢去办公室坐的人,连宋钢戴着口罩说怕传染,他也一句“去你妈的肺病,在自己兄弟面前用不着这一套”,伸手就摘了对方口罩。没错呀,李光头是这样的人,他再滑,不会坑自己人,宋钢来找,不会记恨当初对方的冷漠绝情,永远记着自己兄弟的人,怎么会去搞兄弟媳妇呢?见过那么多世面经过那么多大事的人,还会对林红有兴趣吗?纵是那份当初的不甘心所孕育的今天的虚荣使李光头想要占有那个女人,可他怎么能忘记宋钢呢?乱搞兄弟妻这种事本身我毫不怀疑它发生的可能性,只是不情愿发生在李光头身上,他开再多的肉体趴体我都不觉得他错得离谱,但他竟然睡了林红,那样重要的兄弟的妻。
以及宋钢跟着骗子去卖药、隆胸那些事……
余华总是这样,一丝丝幻想也不给你留,全给你撕开砸烂,踩成渣渣。《活着》里面富贵的亲人全死光,一个比一个死得惨,这些惨事单独来讲是存在的,但余华把它们全部堆在富贵一个人身上;到了《兄弟》,那些伦常败坏、道德沦丧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但余华全把它们安插在兄弟冲突里。好恨啊,但你又不能说它假。失控的节奏,变形的生活,小说里具体在了一件矛盾上,想问需要这么惨烈吗?又无法否认这幅浮世绘的现实性。

如果不是那一些些瑕疵,个别人物的个别塑造上,行文叙述的部分啰嗦上,我就给五星了。看得又笑又哭的。
PS,简介注意到余华曾当过牙医,于是……余拔牙?XD



(还我一个不腐的脑袋吧orz||| 巨暴力的结局前,基本都可以当虐恋情深的兄弟文看啊!!!小时候相亲相爱的种种描写什么的,印象最深的除了大白兔奶糖那段还有两人拉着李兰的手,一会儿前面一会儿后面互相看着然后笑着,萌爆了太有爱了好吗!!长大后宋钢从乡下搬回来那个清晨两人闹的样子,李光头拿回厂长证书给宋钢看时两人闹的样子!看得时候我又高兴又自责,跪求不腐的方法啊越窃喜越痛苦啊!!以及后来两兄弟分道扬镳,与其说是宋钢从李光头手里“抢”走了林红,更像是林红从李光头手里抢走了宋钢!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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